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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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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网络支付的交易方式已经普及到生活,手机输入对方账号,就可随时随地实现转账,如果不仔细核对导致转错账,那当事人该如何挽回损失?
基本案情:
阿广通过手机转了2万块钱给在家带小孩的妻子阿宁,阿宁却说根本没有收到阿广的转账,阿广报警后在警方的帮助下,查到钱是转到了小王的卡内,阿广联系到小王,小王却说银行卡早就丢了,他不确定是否收到钱了,阿广请求小王一起去银行补办银行卡,小王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再三推辞,最后直接注销了号码。阿广该如何追回这笔钱呢?
律师观点: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。
阿广和小王素未谋面,双方没有任何经济往来,可知小王取得该笔款项应属于不当得利,阿广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小王归还该笔款项。
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,所以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,在起诉之前,一定要保存好转账记录和银行卡相关明细作为证据。
最后提醒大家,在转账前还是要仔细核对好相关信息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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