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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

作者:匿名     时间:2017-09-07    来源:互联网

  摘要:刑事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具体有多长?司法实务中,无期徒刑考验期限为十年,

 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有多久

  假释考验期限,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,因其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和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不致再危害社会,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,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。

 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,正确地适用假释,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、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,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,使之早日复归社会、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。

  考验期限(要把实际执行期限与假释考验期限区别开,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,无期徒刑十三年以上):

  (1)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宣告之日起执行。

  (2)有期徒刑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。

  (3)无期徒刑考验期限为十年。

  无期徒刑罪犯假释的条件

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,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实际执行十年以上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可以假释。如果有特殊情况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。

 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、爆炸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得假释。 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不适用假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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