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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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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内容:在进行金融职务犯罪中,我们需要把握一点就是关于金融职务犯罪需要进行预防,如何可以进一步完善这个机制与及防治出现更多的职务犯罪呢?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呢?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,希望对你有帮助。
(一)建立和完善“自律”和“他律”机制。
要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自律机制。预防职务犯罪,首先要构筑员工的思想防线,金融单位要注重发挥党团组织政治工作优势,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抓好金融道德、职业纪律教育,加强廉洁自律和法制观念培养,要经常组织员工观看“现身说法”专题片,吸取反面教训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过好“政治关、权力关、金钱关、享乐关、朋友关”,使广大员工在金融活动中增强自律意识,不断提高队伍素质,增强拒腐防变能力,从思想上筑牢阻遏和防范职务违法犯罪的屏障。要建立和完善扎实有效的他律机制,要系统地宣传和普及金融法律法规,通过运用经济、行政、法律、制度等措施,进一步依法规范各项金融活动,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法制化,防范金融风险,预防金融犯罪,保障金融安全。
(二)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用人机制。
把好用人关。按照德、才兼备原则,让有事业心、责任感,严格按法办事、按金融政策办事,维护国家、集体和职工利益的优秀同志担任“一把手”,不能仅用得分多少,完成指标多少衡量“一把手”,杜绝任人唯亲任用“一把手”。要配好班子,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领导班子,既是“立法”机构,又是“行政执行”机构,还是“监督”机构,集“三权”与一身,如果选配不好,就会产生不利因素。再次,是选好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。把好进人关。把好进人关是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基础,在人行人员的选拔上,要公开选拔,公布最低选拔比例,防止有恶行的人混进银行。
(三)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。
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是有效预防金融职务犯罪的落脚点和出发点,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,加强控制,必须强化自身风险能力,推行财产抵押、担保贷款、审贷分离、离岗审计、岗位轮换等制度,形成相互衔接,相互协调,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,实现内部监控的全方位和系统化,以保证金融安全、高效、稳定运行。
一是要完善健全制度,规范职工的行为。根据金融业务不断变化的新特点,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,将全行的各项经营行为全部纳入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,保证各项业务操作起来有规可依,有章可循。
(1)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;(2)建立和完善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机制,对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要经过科学论证、集体研究,规定程序办理;(3)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,明确同级监督权力和程序,保障同级党委、纪委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;(4)建立健全行务公开、民主评议、职工群众参与管理的民主监督机制。
二是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工作激励机制。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,实行重奖重罚,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一方面实行个人利益与从业人员效益挂钩,多付出必将多回报,激励他们按规章制度办事。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,对发现的违纪、违规、违法问题,要进行曝光,做到不姑息迁就,及时处理。特别是“一把手”的监督制约,要单独列入考核日程,要采取上级单位考核测评与民主监督制约相结合的方式,保证“一把手” 不游离于群众之外,凌驾于组织之上。通过严明的奖惩机制,形成良性工作氛围,使从业人员不敢触“电”,不愿触“电”。
三是抓好落实。制度再好不落实等于零,安排布置工作不检查等于零,检查发现问题不处理等于零。金融系统在规范各项制度的同时,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,用制度管人,强调对事不对人,实践中杜绝以领导口头答复,“特事特办”为借口,而不按章行事。不准越权,即使特急事,也要在事后及时上报。只有这样,才能在员工中形成执行制度是天职的观念。
(四)建立和完善防治结合机制。
坚持“打防并举,标本兼治”的方针,做到以防为主,以教为本,依法治行,依德正人。各金融机构在自身加强防范案件的同时,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,建立联系制度、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制度,金融部门要及时向政法部门通报,互通信息,联手工作,政法部门在从严惩处的同时,针对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金融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及时提出司法建议,注重司法宣传,不断增强防范意识,在工作中不断探索“教育是基础,法制是保证,监督是关键”的预防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,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,进一步达到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金融系统职务犯罪,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,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。
预防金融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全社会要共同参与,政法部门要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,从重从快,有罪必惩,谨慎使用缓刑,加大罚金刑适用,营造浓厚的肃贪惩腐氛围,震慑犯罪,建立法律防线,使人不敢犯罪。金融部门要抓好管理,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,严格制度,“阳光操作”,便于群众监督,要动员和发动员工和人民群众检举犯罪,警醒那些有犯罪倾向的人,使职务犯罪无机可乘,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,通过“三早”,即早教育、早发现、早预防,达到“三不”,即不敢犯罪、不能犯罪、不想犯罪,最终降低职务犯罪率,确保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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