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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债务清偿的举证

作者:匿名     时间:2017-06-14    来源:互联网

  摘要: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,同样需要进行清偿。不过,公司债务清偿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,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呢?如果对方拒绝承认己方公司有清偿债务,那么己方公司对于公司债务清偿又应怎么举证呢?接下来就为您详细解答。

  一、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

  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,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,应该对债款提存,实际生活中,债公司债务清偿法律风险主要包括:

  (一)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,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,提存后,视为债务人已履行。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、灭失等情况的,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。提存期间,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。

  (二)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,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,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,按照查封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。

  (三)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,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,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。

  (四)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,除非另有约定,按以下顺序清偿:

  1、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;

  2、几项债务均到期的,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;

  3、担保数额相同的,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;

  4、负担相同的,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;

  5、到期时间相同的,按比例抵充。

  二、公司债务清偿怎么举证

  (一)明确公司债务的举证责任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基本规定,当事人对其提出的诉讼请求应该提供证据予以证明。具体的举证责任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进行分配:

  1、由债务人进行举证的情形。这时公司债务清偿后最常见的情形,收到债款的一方出具收条或者财务专用发票,写明具体的事由、款项,然后由债务人保存,债务人主张债款清偿的,应当出具该证明。

  2、由债权人举证的情形。破产债权中,债权人想从破产财产中取得自己的债权,必须证明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,之后才能依合同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提出诉讼请求。

  (二)保存真实有效的证据。

  在买卖交易过程中,口说无凭,即使是熟人,也应该在借款或收款中出具收条或者借条,没事当然好,发生纠纷了,这种书面证据会起很大的作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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